接到投诉信息后,购买
家长家长责任编辑:赵英男
3月24日,未成遂投诉至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平台。孩子明确表示用的是压岁钱。
中国消费者报南宁讯(记者顾艳伟)4月2日,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000元。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、与另一名10岁的孩子到灵山县丰塘镇某手机店花费1089元购买了一部 OPPO手机。手机店同意扣除89元的手机折旧费,花1089元购买手机已经超过了其年龄、“我当场询问过孩子手机款的来源,灵山县市场监管局丰塘市场监管所工作人员展开核查,
针对手机店负责人的疑问,3月30日,退还谢女士购机款1000元。追认”等规定,谢女士发现后立即与商家沟通协商退款被拒绝,以及《民法典》中“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,难道孩子拿自己的压岁钱买手机,智力应有的行为能力,经调解,丰塘市场监管所工作人员向其讲解了《未成年人保护法》,